外贸合同是交易的 “护身符”,但很多企业因忽视关键条款吃大亏,尤其要重点把控 3 个核心点:
一是 “付款条款”,明确支付方式、比例和时间。比如约定 “预付款 30%,发货前付 50%,尾款 20% 验货后付”,避免 “全款发货后客户拖欠”;用信用证支付要注明 “不符点处理方式”,防止银行因小瑕疵拒付。
二是 “交货与验收条款”,写清交货期、地点和验收标准。比如 “货物需在 2024 年 12 月前送达汉堡港,验收以双方确认的样品为准,逾期每日按合同金额 0.5% 赔付”,避免客户以 “质量不达标” 为由拒收或压价。
三是 “不可抗力条款”,明确自然灾害、政策变动等突发情况的责任划分。比如 “因目的国海关政策调整导致的清关延误,卖方不承担责任”,减少后续纠纷。
签合同前最好让法务审核,尤其面对新客户或大额订单,别因 “信任” 简化条款,书面约定才是最稳妥的保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