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项跨国并购交易可能同时触发多个国家或地区(如中国、美国、欧盟)的反垄断申报义务,此
时需要根据各司法管辖区的申报门槛进行精确判断。
• 申报前的商谈:在正式提交前,与反垄断执法机构进行非正式沟通,以探寻其关注点,提高申
报效率
• 协助准备申报材料:起草详尽的申报文件,论证交易不会产生排除、限制竞争的效果
• 协助应对审查:在法定审查期限内回应监管机构的质询和补充材料要求
需要注意的是,在跨国并购中国有企业面临着特殊挑战。在欧盟等司法管辖区,审查机构在
计算营业额时,可能会将同一国资监管机构下的所有企业视为一个“经济实体”,极大地增加中
国国企触发申报门槛的可能性。